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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厉武既然离开了,那风景自然也就不用看了。潘龙和韩风下了城楼,在玉门城里面随意闲逛起来。

    玉门城不愧是西北重镇,相当的繁华。大多数前往北地乃至金门防线的商队车队,都会从这里路过。这座城市向南不远,就是赫赫有名的鸿雁湖——旧名波尔腾湖,后来大夏第二代天子帝乙丑西巡的时候看到这座湖里鸿雁成群,因此将其改名。

    这座湖泊提供了大量的淡水,也唯有如此大规模的淡水,才能供给成千上万人规模的队伍补充饮水,以穿越黑戈壁。

    鸿雁湖也是玉门城著名的景点,除了秋冬之外,这座湖泊里面正常都栖息着大量的水鸟。

    某次大夏天子来巡视的时候,恰巧有一只胆儿肥的水鸟向他乞食,他不知怎么的就龙心大悦,赞之为祥瑞,并下令严禁捕杀鸿雁湖的水鸟,违者按照谋逆论罪。

    一代代下来,鸿雁湖的水鸟们就一点也不怕人,甚至会旁若无人地在人们身边漫步和游弋。

    此等奇景,在整个大夏也是独一无二。历代大夏天子不止一次曾经专门来此巡游,并授予了诸如“国泰民安”“瑞鸟呈祥”等等一系列称号。

    只是在民间,这景色却有另外一个说法,叫“鸟比人贵”。

    潘龙来得不巧。如今已是深秋,水鸟早已向着南方迁徙,甚至连湖面都已经结了一层薄冰。二人来到湖边,只看到络绎不绝的取水队伍,还有停泊着画舫的皇船码头。

    韩风有些失望,定丰镇一带没什么湖泊,就连比较大的河流都不多。他一直很期待看到水鸟成群的景色——退一步,就算是没有水鸟,看一看波光涟漪的连天湖水也好。

    结果竟然只有冰面,实在是让人大感无趣。

    潘龙安慰他说:“看看画舫也不错嘛,那可是只有大夏天子才能享受的稀罕东西,我们在定丰镇,一辈子都看不到这么豪华的大船。”

    “再豪华也不过就是条船……”

    韩风嘴里抱怨着,还是和潘龙一起去了皇船码头。

    码头上有驻军,不许闲杂人等靠近,掏钱都不行。但二人都是士族出身,有朝廷腰牌为证。所以驻军给了他们一点面子,允许他们到码头上去近距离看一看——但依旧不许靠近画舫。

    上了码头,才看出这天子御用之物的确不是一般的奢华。整个码头都是用上好松木建造,其中还有不少花圃,种着一些四季常青的灌木。纵然是即将大雪覆地的季节,里面也绿意盎然,除了有些冷之外,感觉不到半点秋冬的味道。

    至于那画舫,就更是了不得。披金挂彩不说,其中还竟然也种了不少花树,外壳两边更用大块水晶拼成群龙托云之状。也亏得这个世界有神通道法,若是在潘龙前世那个牛顿大爷跺跺脚震四方的世界,这样的“船”别说是航行,就算想要浮起来也绝无可能。

    韩风看得目瞪口呆,过了许久才喃喃自语:“这要多少钱啊!”

    “你跟天子谈钱?”潘龙被他逗乐了,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天子富有四海,囊括九州。天底下的钱都是他——你说他需要考虑钱的问题吗?”

    “真羡慕……”

    路过的一个巡逻士兵笑着接过话头:“谁不羡慕呢?天底下没人不羡慕的,尤其是那些嘴上说着不羡慕的,心里也不知道羡慕成什么样子呢!”

    跟他并行的另一个士兵叹了口气:“人家投胎投得好,一生下来就是太子,命里注定要继承天子宝座。羡慕又怎么样?总不能现在抹了脖子,试试看下辈子能不能投胎到帝家吧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我辈也不错了。”潘龙说,“衣食无忧,还能到处看看风景。总比那些天天为吃穿发愁的人要强得多。”

    先说话的那个士兵连连点头:“小伙子说得对!我们能够不愁吃穿,就已经算是投胎投得不差了。如今天下,十个人里面总有七八个是要为衣食住行发愁的。能够安安稳稳过一辈子,已经是福气啦!”

    四人攀谈了一会儿,他们才得知这些在码头巡逻的士兵虽然驻扎在玉门城,但其实并不隶属玉门城管理,而是朝廷禁军的编制。非但做的工作比边军轻松许多,连待遇都要比玉门城的边军要高了一大截。

    边军对此当然不服,双方经常发生一些纠纷。军纪如铁,他们不敢冒着触犯军规的风险动手开打,可吵架或者互相埋汰,却是司空见惯的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跟潘龙和韩风没关系。无论边军还是禁军,对他们这些北地出身的官宦子弟都颇为友好——彼此不对付,那是一回事,但究其根本,他们终究都是大夏军人,在很多问题上,始终还是一致的。

    两位禁军十分健谈,给他们详细介绍了这码头和画舫的种种精妙设计,以及列代天子巡游时候发生的一些趣闻佚事。言谈亲切风趣,大有前世出租车司机的风采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,他们就攀谈到了中午。这一班巡逻结束,两位禁军要回营房休息,潘龙和韩风自然也就告辞离开,去品尝一下玉门城的经典美食。

    和定丰镇不同,玉门城的餐饮业要丰富很多,内容也颇为全面。在这里不仅能吃到西北传统的各种面食,也能吃到一些中原甚至东南的菜肴。

    比方说,将猪肉肥瘦相间地搭配好一碗,放上配菜和佐料,在锅里隔水蒸熟,那就是南方荆州地区的一道著名美食。

    这道菜重油重糖,甜糯可口,十分合韩风的口味。他一口气吃了三份,吃得满脸是油,笑逐颜开。

    潘龙对于这道菜不是很有兴趣,倒是对扬州风格的千丁豆腐羹颇有兴趣。这道菜将以豆腐为核心的各种食材切成丁,按照一定的顺序下锅,最后炖成一大碗,热腾腾香喷喷,各种食材都炖得恰到好处,软而不烂,一块一块清清楚楚,一勺舀起来五花八门,吃到嘴里也滋味丰富,让他不由得想起了江南的花花世界。

    (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江南,究竟会是什么模样……)

    这顿饭的确好吃,可花钱也多。两个人吃一顿,愣是花了纹银三两。付账的时候韩风都傻了,再三确认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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